《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NY 5027-2008)规定了畜禽饮用水的水质要求,以保障畜禽的饮水安全和健康。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浊度有明确限制,例如浊度一般要求不超过一定数值(具体数值标准中会明确规定),以保证水的清澈度,防止水中的悬浮颗粒影响畜禽的健康和饮水体验。
一般化学指标:
酸碱度(pH 值)要求在 7.0 - 8.5 之间。适宜的 pH 值范围对于畜禽体内的生理代谢过程非常重要,过酸或过碱的水都可能对畜禽的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等造成不良影响,影响畜禽对营养物质的吸收和利用。总硬度通常也有相应的规定范围(如 10 - 20 度等)。合适的总硬度可以保证畜禽获得适量的矿物质,同时又不会因硬度过高导致在管道、容器中形成过多的水垢,影响饮水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畜禽的饮水量。
溶解性总固体也有一定的限量要求。如果溶解性总固体含量过高,可能会使水的味道变差,影响畜禽的饮水量,还可能对畜禽的肾脏等器官造成负担。
毒理学指标:对氟化物、氰化物、砷、汞、铅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进行了严格限制。例如,氟化物含量过高可能导致畜禽出现氟斑牙、骨骼病变等问题;氰化物是剧毒物质,即使微量存在也可能对畜禽造成极大危害;砷、汞、铅等重金属超标会损害畜禽的神经系统、肝脏、肾脏等器官,影响畜禽的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严重时甚至会导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