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回收有哪些项目?
再生资源回收是指收购及销售可重复生产利用的物资,包括:塑料, 纸皮,报纸,图书,杂志,旧衣服,金属,玻璃,旧家电,手机等等。
再生资源是指整合有限的资源构造再生资源回收、分拣、转运、加工利用、集中处理为一体的产业化格局。近几年,我国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据统计,“十五”期间我国回收利用再生资源总量为4亿多吨,年平均回收利用量在8000万吨,年平均增长率为12%以上,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总值超过了6500亿元,年平均增长率超过了20%。
再生资源回收是做什么的?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再生资源回收以物资不断循环利用的经济发展模式,正在成为全球潮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得到大家一致同意。可持续发展就是,既符合当代人类的需求,又不致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是我们在注意经济增长的数量,同时要注意追求经济增长的质量。主要的标志是资源能够永远利用,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国家补贴多少?
对我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每月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印花税、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等税费区本级地方留成部分(以实际入库税收为准)的85%给予补助,由企业提出申请,2021年2月份共有20家企业申报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补助政策,其地方税收留成部分合计12034.1550万元,需给予补助10228.77万元。祝你生活愉快。
再生资源的回收标准?
1、表面无明显的腐蚀和缺陷,如凹坑、重皮、裂纹、焊疤等;
2、管、板、型材无变形,切割规则整齐,并标明材料的规格和材质。
3、板材的面积一般不小于0.5m2,型材的长度一般不小于1.5m时可办理入库手续;其他小于以上尺寸的板、型材,根据实际使用数量,办理出入库手续
4、全部的有色金属材料均需回收
5、入库前标明材料的规格和材质(红漆打底,白漆标明材质);
再生资源回收利润?
再生资源品种很多,回收利润各不相同。废钢材料是靠批量来赚取利润,一般从工厂回收后要气割加工成炉料废钢产生成本,装车转运也有费用,一般一吨废钢纯利润在50~100元之间,例如铜屑回收,要有市场预测,回收成本高,假如回收时低价,后续市场铜涨价,有可能利润几千一吨…。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条件?
第二章 回收管理
第八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环境和资源等情况,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
供销合作社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具体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管理工作。
第九条 设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站(点)和集中分拣处理场所,应当符合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配套建设必要的预防扩散和渗漏的设施,防止污染周围环境。再生资源的分拣、处理、集散和储存,应当在规定的集中分拣处理场所内进行。
第十条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住宅区,应当根据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预留回收站(点)所需场地;已经建成的住宅区,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提供回收站(点)所需场地。
第十一条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应当符合登记机关规定的条件,并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的同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个体经营者,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本条第二款所称生产性废旧金属,是指用于建筑、铁路、通讯、电力、水利、油田、城市公用事业及其他生产领域,已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的金属材料和金属制品。
第十二条 再生资源回收可以采取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方式。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与企业、居民建立信息互动,提供快捷、便民的回收服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活动,不得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十三条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应当与出售单位签订收购合同。收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所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
第十四条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和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
再生资源回收员岗位职责?
1.主要负责与公司合作的区域和街道、社区进行再生资源的回收;
2.负责公司环保线上小程序/APP--小黄龙环保的推广,拓展和发掘潜在客户;
3.维护所负责区域的客户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
4.协助公司市场部开展市场调查,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汇总;
再生资源回收点设置条件?
1建设依据
回收站点的建设应符合本地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提倡“七统一、一规范”,即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价格、统一计量、统一车辆、统一管理和经营规范。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采用连锁经营方式发展直营或加盟回收站点。对于生活类再生资源,固定回收站点的建设要根据本区县(市)大小、实际居住人口与再生资源产生量情况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按照“便于交售”的原则,城区每2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乡镇每2500户居民设置一个回收站(点),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设立流动回收车。
2建设条件
固定回收站点的营业面积一般应不少于10平方米。门面招牌采用统一规范的站名和设计,站点的建筑、设计、外部装修应与社区环境协调,原则上要求全封闭。中转站应配备称量、检测、分拣、起重、运输等设施设备。中转站营业面积应不少于500平方米,城市中转站应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设置1个,乡镇中转站按每个乡镇设置2个。
3建筑设计要求
回收站点建筑设计应符合GB2894、 GB50016要求,符合环境、排污、市容、消防要求,交通便利、不扰民。
4站点内部要求
回收站点内部应悬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收购品种及价格表,服务公约和公安部门严令禁止收购的物品名称,履行民事要求。
5存放要求
回收站点内再生资源应按商品储运要求堆放整齐,按规定要求分类摆放。